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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温岭一家·鞋厂上班,上次我说要走老板说加到5000给他做到年底,但没说每天做多久,每天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加了两个月了后我提前和他说不做了后,辞职半个月了他只发我三千,说我没给他做到年底上个月发的多余的就算在这个月上。所以只给我三千,我该怎么办。每天加班还不给加班费,辞职半个月了他只发我三千,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7-04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 被拖欠的工资,你可以协商、投诉、举报、仲裁,或者都不行的去起诉处理,起诉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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