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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能算强奸吗?

刑事辩护 2020-07-11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法律规定,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都以强奸罪论处,但也要考虑一些情况。  
    2、如果男女双方都未满十四岁,不管是否自愿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女方不满十四周岁,男方14--16周岁,只要不是强迫一般也不宜认定为强奸罪。如果男方16周岁以上就应该按强奸论处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如果男的16以上女的14以下就是强奸。
  • 受害人自愿发生关系的一般是不构成的,需要结合实际案情综合判断。
  • 你好,不算,一般自愿不构成强奸。如果女方14岁以下,则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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