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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产假比顺产多15天吗?,山东省规定中有相关规定吗?

劳动纠纷 2020-07-09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
    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 关于职工权益女工保护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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