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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公司工作地址本来在广州市南边,现在要搬去东边,距离很远,上下班来回时间将近3小时,员工要是不愿意跟着搬,是否公司需要赔偿经济损失?我公司工作地址本来在广州市南边,距离很远,上下班来回时间将近3小时,是否公司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辩护 2020-07-11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拒绝调动工作地点,且地点在合同书上。可以获得赔偿
  • 如果因为公司搬迁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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