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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开着公车的交警,但非上班时间,一个是酒驾摩托车,两个都开得比较快,交警超车撞伤摩托车的人,并且撞成了重伤,两个人的责任如何区分?如何赔偿摩托车的人?

交通事故 2018-09-08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无能力赔偿,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酒驾超车撞到别人,别人没事,酒驾的人因为没人管死亡,被撞的人不要负责。被撞人为无过错方 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义务去救助他人并没有强行的规定 所以至少在法律上来讲 被撞人无责任。
    但在道义层面,我觉得被撞人是应该去救助的。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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