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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他的房产证办下来可以过户吗?要是不能过户的话需要签订哪些合同?这些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纠纷 2018-09-08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发生纠纷的情况,所以一般就要约定详细点,主要防止纠纷发生的可能。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一个合同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就是买卖物;
    3、数量;
    4、质量;
    5、价款;
    6、履行期限、方式和地点;
    7、违约责任;
    8、纠纷处理方式。
    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总之合同要审查好,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 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由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均满5年,所以暂时办不出产权证。  根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但买房5年内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交易只能出售给政府。
    特殊情况:比如说有的家庭由于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有的因为迁往外地不再需要这套经适房了,那即使不满5年,经适房也是可以交易的,但只能卖给政府。满5年以经济适用住房抵偿债务的,登记机关应当在5年届满后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满5年是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门槛,作为享受政府资源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政府实际上并不鼓励经济适用住房直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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