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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职务侵占罪被公安逮捕。家人把我取保候审出来后,现在案件在检察院,马上要到法院了,我是团伙性质的。和外面的人一起贩卖公司货物。但我是受他们指使和教唆的。是他们提出来的做这个事的。赃款并不是我得的。他们只给了我一点好处费.虽然是团伙。但我只和他们做过一次。另外的同事和她们做的我没参与。而且我是初犯,从来没犯过事,坦白交代了。我也积极的退赔了。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判缓的可能性大吗?他们说我虽然没拿赃款。但是这个货物是我放出去的,货物的价值就得我承担。必须是我一个人交这比货物价值2倍的退赔款。请问是这样吗?请问家人听说是我把这货放出去的。就货物的钱就算我一个人的。这货物价值1万多,我就得1个人赔2倍的钱,就该我一个人来赔,这个说法是不合法的是吧,而况这钱并不是我得,是他们得。只给我一点1000好处费而已。那如果不合法这钱我应该怎么退退多少?家里情况困难。可不可以请求法官减免呢?

刑事辩护 2018-09-08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 涉嫌职务侵占,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0万已属数额巨大情形,如无其他情节之下,可判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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