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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词中主观方面

刑事辩护 2020-07-15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2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因此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18岁的,不属于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也符合指定辩护的情形。
  • 你好,上诉不会加重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刑罚的一项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
  • 你好,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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