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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精神病人离婚的程序

离婚 2020-07-15 1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 起诉离婚可以有两种具体方式,第一种是到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递交材料,第二种是通过人民法院的网上系统立案,对于流程不熟悉可委托律师代理。
  • 根据《民诉法》起诉离婚需要写好起诉状并准备一个副本,连同证据一起交到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一旦受理,会在6个月内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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