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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今年53岁,7月23号由于我女儿的问题与前夫发生肢体冲突,前夫将我妈妈的右腿膝盖用膝盖压脱臼,造成半月板损伤2-3度,法医鉴定9级伤残,现在前夫一概不于理睬,我该怎样理赔???

刑事辩护 2018-09-08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法医鉴定,是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被害人的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被害人法医鉴定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的;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是区分嫌疑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重要依据,轻伤二级以上的,嫌疑人构成犯罪。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工伤伤残鉴定,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分为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不一样。
    鉴定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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