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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09年在一家餐饮企业工作,工作近两年后离职,但是最近发现公司只给我缴纳了医疗和工伤保险,没有养老、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我是外地户口,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而且公司一直不给社保卡,我不能查询,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否让公司给不交其他为缴纳的保险费,或是补偿什么的?请给予解答一下吧,多谢了。

保险纠纷 2018-09-09 0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 公司没帮交医保社保,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被无故辞退。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法,以及没有缴纳保险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了,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向公司索要赔偿,如果仲裁无果的话,员工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司索要赔偿。
  • 回复如下:
    1、你辞掉工作后,你公司一般会立刻停了你的社保。
    2、社保扣当月的费用一般是当月10-20号之间,4月份的社保费按你提供的时间,应该是已经扣了。即你4月份的社保已经交纳完毕。公司要停也只能停你5月份的。对4月份没有影响。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到你。若还有不明,可以电话咨询社保局,电话12333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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