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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20-07-19 0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
    2、遵守 男女平等的原则,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利益;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离婚协议的按照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时,有证据证明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仍然归原所有人;无证据证明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原则上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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