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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馆上班几天,没签合同,老板也没营业执照,不小心摔伤,老板该负责吗

劳动纠纷 2018-06-26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未为职工购买社保等其它违法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协商不成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首先要提交相关的文件到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一般为300元。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 工作中摔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不负责,可以自己去申请。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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