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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害人都有什么权利

刑事辩护 2020-07-20 12: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请认真遵守监视居住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有下列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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