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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省郑州市xx庄村的一名村民,现在就读于xx职业技术学院,我父亲唐绍xx是xx县食品公司的一名员工,在1992年8月份被人杀害于工作岗位上 ,此案至今没有告破,本人唐石山1984年6月7日出生,我姐姐唐xx1982年10月14日出生,还有八十岁的奶奶。 我母亲董xx现居住在xx镇大王庄村务农,电话xx 公司答应: (1)在县城提供住房一大套, (2)给我母亲提供工作岗位, (3)给我姐姐唐X和我每人每月30.5元生活费,一直到年满十八周岁。 (4)提供我上学学费。 由于当时家里人法律意识淡薄,只是有当时公司经理的签名没盖章,公司没有进行其他经济补偿,母亲带领我姐弟俩艰难度日。 公司制提供了一间瓦房和给母亲的一个临时工作岗位,公司于八年前破产,但生活费都没有付清,我姐差七个月,我的差二十五个月的。公司地产被银行没收拍卖,现在我们住的一间瓦房也要拆除,我想问问专家事隔十六年了我们还享有有什么样的权利。公司已于几年前破产,我们不知怎样办,请指点迷津,非常感谢! 问题:1.我们还能得到什么补偿。 2。生活费还按当时标准吗。 3.我姐弟俩的学费还能申请赔偿或补助吗 谢谢专家

破产清算 2008-10-08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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