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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厂星期天不上班,有一天晚上不加班,工厂也没有加班费。 工厂让我旷工,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7-21 0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追讨加班费,为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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