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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如何救济

刑事辩护 2020-07-21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一般会走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执行这几个环节。
      在审判之前的几个环节的期限为:刑事拘留最长37天;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也就是说,排除重新记算,逮捕后最长羁押7个月。
      侦查终结后,案件如果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自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所以,正常情况下,嫌疑人在逮捕后最长要8个月以后被起诉到法院。
  • 当事人对二审的判决不服的,还可以进行申诉,但是要符合申请的条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 刑事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监所检察部门管辖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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