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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家运输了。 老师是工地的老板。 我们向他运送货物。 借了一年的钱。 现在过了一年也不还钱。 打电话也不接。 一个人也找不到。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律师给我一些建议。 现在有一张短缺。 我知道他的地址和电话。去年我家运输了。 老师是工地的老板。 我们向他运送货物。 借了一年的钱。 现在过了一年也不还钱。 打电话也不接。 一个人也找不到。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律师给我一些建议。 现在有一张短缺。 我知

损害赔偿 2020-07-21 1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如果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起诉可以财产保全的话先进行财产保全
  • 建议提起诉讼,胜诉后,申请执行,如果借款人仍不还款,要被上黑名单,坐不了飞机动车,住不到好旅店。一段时间后,借款人如果确实有钱,会主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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