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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只给技术人员交社保,劳动者工作人员未交社保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7-22 06: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劳动合同,入职第二个月起到离职时的双倍工资补偿(第
    二、三两个月的)。单位解雇,解雇理由合法,补偿半个月工资,理由不合法,补偿一个月工资,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这三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标准。要求单位补交从入职开始的社保、结清劳动者工资。单位有扣押的证件、入职交过押金或者各种收费的,要求单位返还。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社保如何征缴,  
    1、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20%);劳动者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确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分别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缴纳。  
    3、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本市按照工资总额的3%征缴失业保险费,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  
    4、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另行制定。  
    5、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按各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
    0.7%缴纳。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人均工资为社会保险费征集基数。
  • 用人单位无故降职降薪,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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