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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 2020-07-2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建造合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条,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各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了如何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

  • (1)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提供最终索赔报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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