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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结婚半年,如果你离婚了,不要反击他,他是很多家庭暴力但没有证据

离婚 2020-07-22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家暴没有证据的处理:没关系
    再有家暴就报警,家暴有报警记录。
    多次记录就是证据,你还可以申请法院的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 关于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收集被打了伤的住院发票,报警凭证,和解协议等。
  • 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现场物证:包括但不限于施暴者使用的凶器、被撕裂的衣服、带有血迹的衣物等;
      
    2、证人证言:主要指知悉家暴的邻里、目睹家庭暴力发生过程者的证人证言等;
      
    3、就医记录或验伤记录:包括医院的就诊记录、诊断证明、病例、医药费收据,以及法医鉴定报告等;
      
    4、书证: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一方或双方工作单位等机构出具的家庭暴力投诉、调解事实的有关书面证据;
      
    5、视听资料: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和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
      
    6、报警记录:由警方出具的,曾在家暴发生后报警、警方出警等相关记录;
      
    7、告诫书:由公安机关向施暴者出具的,记录施暴者身份信息、家暴事实,以及不得再实施家暴的警告等材料;
      
    8、悔过书:由施暴者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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