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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20-07-23 11: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发生车祸后,投保了交强险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交警队的电话,通知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同时应当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通知其到场勘察,并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最后要尽快(48小时内)携带所有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需携带的资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调解书、车辆定损单、财产损失清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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