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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因从另一辆电动车左方超车,她的左前把和我的电动车遮阳棚右后方发生擦挂,致使两辆电动车倒地,另一辆电动车在倒地时碰着了行人,请问这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交警说我全责,我很不能接受?这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交警划分的对吗?请问这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交警说我全责,我很不能接受?这样的责任该如何划分,交警划分的对吗?

交通事故 2020-07-23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等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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