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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一农场院里,站在自家车前拢车时,被一辆大货车倒车时挤死,公安局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 司机家属和车主不积极赔偿,请问如果经法应该判什么 刑最多能判几年,怎样要求赔偿,我父亲今年61周岁,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居住已有18年了,我有一个60多岁的母亲和一个7岁的女儿,请各位同仁帮助我们

离婚 2018-09-09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小产权的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作为前提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 过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的标准:  
    1、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包括因抢救治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
    20140.5元。  
    2、死亡赔偿城镇居民为
    18123.9元×20年=362478元,农村居民为
    5601.4元×20年=112028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354.3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587元)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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