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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多久会通知家属

刑事辩护 2020-07-27 05: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开庭前不会专门通知家属,法院在公告栏是发布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时间限制。拘留期限为1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在开庭之后两个月之内宣判。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在经法院批准后延长时间。在取得新的证据的时候,可以延期审理,如果出现了特殊原因,可以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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