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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能否中止审理

刑事辩护 2020-07-27 0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案件的审理:
    (一)对本案有关问题进行请示,等待答复的;
    (二)等待鉴定结论的;
    (三)劳动者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的;
    (四)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案尚未终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处理的情形。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恢复审理。
  •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你好,上诉不会加重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刑罚的一项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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