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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劳务公司中负责人事工作的职员,公司是单位的下属机构,只有3个人是挂靠公司的,经理、主任、会计3人。今年底经理说要我做公司的法人代表,他仍然担任经理。在工商执照上我是董事长,经理仍为经理。但是事后,经理写了一份向董事会辞职的申请。因为公司的数目比较大,但是我作为一个刚踏足社会的人,完全不知道具体的收支情况。我担心,如果出了什么问题 ,我到底要负什么责任呢?现在有点后悔当初答应做企业法人代表了。律师们,麻烦告诉我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保证自己的清白。

工商事务 2018-09-09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法人变更声明 报纸相关知识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才能变更。建议协商解决。
    1、如果你们章程根本就没有约定,首先要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应当通知小股东参加会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提前15天通知小股东,或者依照你们的章程规定通知小股东。《公司法》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属于相对多数,不属于绝对多数。也就是说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可变更。
    2、股东会做出决议,然后拿公司的副本原件以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手续。
    3、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
    4、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对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就可以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到你指定的人名下。《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 1、挂靠经营即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然后挂靠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使用被挂靠的经营主体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
    2、从法律上讲,挂靠经营实质上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是通过某种“包装”为自己“正名”。从这个意义上讲,挂靠经营其实是一种“逃法”行为。
  • 法人代表不是只能是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n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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