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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并生下一个孩子 , 孩子的户口在他爸的户口上 。 现在由于一些原因解除了同居关系孩子的爸爸让我把孩子的户口迁走,怕影响他再次结婚。孩子的户口能不能落在我的户口上啊?还有如果不迁走的话,孩子的爸爸能不能把孩子的户口消除呢?谢谢了急用。如果孩子户口迁到我的户口上能不能影响我再次结婚啊?

离婚 2018-09-09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一,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规定结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至另一方。
    二,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离婚,则必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入男方家,特别是如果女方家的户口在或者上海这些城市的,完全没必要迁出来,小孩的户口是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的户口上。只是开户籍证明之类的会麻烦一些,需要去户籍地开。
    还有就是社保待遇不太一样。对小孩上学没什么影响,如果打算在甘肃上学,可以把小孩户口上父亲名下就可以,小孩未成年的时候可以随父母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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