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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孩子夫妻性格不合怎么办

离婚 2020-07-28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感情不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可以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夫妻感情破裂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感情破裂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一方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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