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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朋友借了身边几个朋友的钱,包括我自己也借了一点钱给她,但是她现在没有钱还给我们,要我们缓一缓让她想办法,但是她不只是欠我一个人的欠,我们认为她怎么也想不到办法解决我们所有人的欠款的。但是我们借钱给她是没有字据为证的,只有其中有位朋友手里拿着她写的将她的汽车抵押给那个朋友的一张字据。不过后面因为其他原因,车已经还给她老公了,字据还在手中,请问可以用这张字据要求她把车还回来吗?其他人的欠款用什么办法才能要回来呢?请帮忙解答,感谢!

债权债务 2018-09-09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别人钱被起诉的话,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会被拘留或者判刑;一般来说,法院会判你继续偿还,并在一定期限内偿还,若你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偿还法院就可能会处理的你财产。债权人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可以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尽早还钱。
  •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机动车)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
    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
    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
    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
    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回来之后被原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者盗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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