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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高三的学生,快小高考了,身份证过去了,临时身份证能用吗?

离婚 2020-07-30 0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也就是说,公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身份证是必须出示的证据之一。
      第二,当事人是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身份证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没有特殊要求,只要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在使用期限内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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