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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交通事故,对方是电动三轮车,我是汽车,有保险第三者,对方什么也没做,要求住院半个月左右,现在我要求赔偿1万5千人,他不起诉。 如果我不出钱,他给我家惹麻烦,这不违法

保险纠纷 2020-07-30 1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你好:先有交警处事故认定书
  • 您好,如果交警队还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建议协助对方办理完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后暂时不要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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