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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欠税,股东有什么责任?法人有什么责任?

刑事辩护 2020-07-30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如下所列: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破坏社经秩的经济类犯罪,刑法执行完毕满不足5年。
    包括并处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这类人不能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并无此项规定。3:对破产清算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厂长,经理,未逾3年4:曾经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未逾3年。
    5: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没有这要这样禁止性规定.综上,可以.
  • 如果不是故意偷漏税应该对个人没有什么责任,经营不善的话,破产企业缴税优先的。
  • 您好,一般而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根据其出资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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