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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离婚彩礼钱归谁

离婚 2020-08-01 02: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一个问题,用彩礼买的东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彩礼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予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您的情况应当不予退还,买的东西也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但若是婚姻登记后用彩礼买的东西作了陪嫁,这陪嫁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第二个问题,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 准备离婚,说明双方已经结婚,如果已经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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