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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 2020-08-01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反之,则不能更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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