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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 2020-08-01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当事人需要书写一份离婚起诉状,写明起诉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
    2、当事人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3、当事人拿着所有的材料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
  • 以深圳为例,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双方各自的单人证件照。
    3、离婚协议书。

    4、双方结婚证原件。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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