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交通事故 2020-08-02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这个看具体的情况。首先来讲,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逃跑的这种行为。那么逃逸致人死亡的可以加重处罚,那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可以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根据《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属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的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应适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2人以上,应适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