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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起到外面打工,两个人就好了,父母也不同意。所以结婚时候也没有办理结婚证和户口迁移。在一起后生育有一对双胞胎男孩,其中一个残疾。但是两个人在一起期间,公公和丈夫经常喝酒大人,拳打脚踢,打到昏迷,到医院输氧气,输液。由于从一开始就是父母不同意的婚姻,所以一直不敢让父母知道,现在没有办法生活下去了,想离婚。但是当时没有结婚证,男方也不同意结婚。女方已经离家半年,真的不想过下去了。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离婚?离婚后孩子会如何判决?夫妻生活期间有共同财产吗?如果不要孩子要抚养费吗?(男方要正常的男孩,不要残疾的孩子,所以综合考虑要么要正常的孩子男方肯定不给,要么不要但是担心男方要抚养费,所以干脆都不要,让两个孩子一起生活)望专业律师给予解答,十分感谢!

离婚 2018-09-10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抚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算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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