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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理了集体户口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20-08-03 1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人才引进(或者积分入户)政策,并且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用人单位落户。《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
    三、控制城区落户申请在城区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四、放宽新区落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在新区落户:
    (一)在新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 单位集体户口办理程序: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自己单位必须给你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你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你的户口。
  • 集体户口申报子女户口的,必须经过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申报新生儿户口的书面证明,其他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卡、居民身份证、集体出具的同意申报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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