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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书上写下未付工资的总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要求经济补偿,但是没有明确记载经济补偿的金额。 劳动仲裁时是否可以要求补充和赔偿申请书中的经济补偿金额。

合同纠纷 2020-08-04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您好,劳动仲裁申请书在劳动仲裁处有模板,您可以去取,若仍有不明白的额,可以找律师代为草拟 。
  • 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了1年的时间,提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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