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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20-08-05 0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赔偿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十级的话是赔10%;
      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
    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 按照伤残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另外还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赔偿项目。
  • 车祸造成十级伤残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可按城镇标准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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