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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无能力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8-05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无力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条件消失的,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如果以后发现责任人有财产,可随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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