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借款人借款人有三十多万利息,借款人逃走了。 借款人控告担保人和借款人。 担保人现在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进监狱吗?

债权债务 2020-08-05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愿或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依然能够得以实现,即使担保人有没有实际受益,但只要其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其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主要区别在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同,若是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在债务期限届满后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有选择要求谁偿还的权利,但若是一般担保,则担保人只须在债务人穷尽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方式后均不能清偿债务的条件下承担担保责任即可。
  • 依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同,抵押人可能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两种责任。
  • 答应做连带担保的,被担保人违约的,担保人就会承担与被担保人同样的后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