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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兄弟为别人担保,别人没有钱,现在他想借贷,请求我担保,告诉我有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20-08-07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具体应当根据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协议确定,当然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欢迎电话或者到向阳路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 你好。建议我方积极应诉及答辩。若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我方放弃抗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若有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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