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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规定时间有多久

离婚 2020-08-07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依《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

  • 1、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永久有效。如果只是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
    2、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履行完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时,离婚协议的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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