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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 管理人追索债权的诉讼费谁承担

诉讼 2020-08-07 2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以上是关于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
  • 破产清算银行抵押债权是有优先权的,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最后是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 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破产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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