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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内给不给陪产假

合同纠纷 2020-08-08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的试用期利益该如何保障呢?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有以上情况的,可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索赔。
  • 试用期也是可以请陪产假的。在正规公司,试用期内,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配偶合法生育的,男方均享有休陪产假的权利,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
  • 在正规公司,试用期内,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配偶合法生育的,男方均享有休陪产假的权利,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都是允许请事假,可以依法请病假,陪产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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