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诉讼离婚后隐藏股权分割诉状

离婚 2020-08-10 0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是股东因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股东出资后享有股权,而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所以,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东投资的分割,分割时应注意不能侵害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一)协商一致原则  我国婚姻法对股权的分割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就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然后再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不能简单地把股权一分为二,否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未来发展,而如果仅对最初的投资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由持有股权者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于未持股权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二)协商不成时的处理方案  协商不成时可以由持股份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当然,一般我们认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公司股权应由持有股权者享有,但按离婚时公司注册资本中所持股权的价值,在其他财产中给予对方一定的价值补偿。  除了上面所述方法外,可以将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转换成货币,再行分割。在实际转换时应考虑公司发展并取得其他股东同意。  以上方法仍不能达成处理一致时,交由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用个人婚前就已经存在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属于夫妻一人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因此,此时离婚股权并不予以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