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国家刑事赔偿复议的答复

国家赔偿 2020-08-10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 对于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事务中给公民造成的人身权益损失,受害的一方可以申请赔偿。先找赔偿义务机关,确定损害范围,接着提出相应申请,经申请决定后拿取赔偿。
  • 国家赔偿有物质和精神等各方面的赔偿,建议找律师当面洽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