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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我之前的没交社保怎么办理

劳动纠纷 2020-08-11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单位不缴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为由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其工伤赔偿依法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交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 用人单位为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由单位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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